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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青字〔2007〕43号

关于评选表彰资阳市“十佳共青团组织”、“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党政领导关怀共青团工作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共青团组织:

2001年6月资阳市第一次共青团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全市各级团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本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许多优秀集体和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资阳、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作出新的贡献,进一步推动我市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团市委将在资阳市第二次代表大会期间表彰资阳“十佳共青团组织”、“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党政领导关怀共青团工作奖”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十佳共青团组织”的评选范围:全市各基层团委(总支、支部)。

2、“十佳共青团干部”的评选范围:从事共青团工作时间2年以上(含2年)的各级共青团干部及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团干部。

3、“十佳共青团员”的评选范围:凡关系在全市团委所属各级团组织的共青团员均可。

4、“十佳党政领导关怀共青团工作奖”评选范围:资阳市优秀党政领导关怀共青团工作奖候选人必须是党委或行政领导。

5、具体推荐表彰名额分配见附表1。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共青团组织”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积极投身我市的改革和发展大局。

2、具备完整的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能够积极主动的完成上级团委和同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坚持以正确的思想引导人,团结、教育广大团员青年,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采取多种形式,灵活有效地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向上,勇于进取。推优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成效。

4、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重点突出,特色鲜明。

5、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工青妇会议精神,团的组织建设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书记、有经费、有待遇、有专兼职团干。

6、在共青团资阳市委工作考核中被评为特级团组织或一级团组织称号的。

(二)“十佳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从事共青团工作2年以上。

2、具有相应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3、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具有较高的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5、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6、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7、工作中既认真抓好品牌工作的落实,又注重不断结合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团的工作亮点经验突出。

8、个人或所在团组织获得过市级以上团组织或县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

(三)“十佳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5、个人或所在团组织获得过市级以上团组织或县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

四)“十佳党政领导关怀共青团工作奖”评选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积极关心和支持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从人、财、物等方面支持共青团开展活动。

3、为优化共青团工作环境、建立激励机制等方面作出了显著成绩。

三、评选方法、程序和要求

1、各县(市、区)共青团组织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评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好中选优。

2、推荐评选工作坚持采取自上而下,逐级推荐,层层审核上报的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对推荐的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在单位进行公示,并征求同级纪委意见。

3、各地要抓紧时间,尽快落实,推荐出的先进集体、个人登记表(见附件)(一式2份,A4纸打印),由各县(市、区)团委和市级团组织审核后,于2007年9月11日前报送团市委。

4、“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除填报候选人推荐表外,需另附单页事迹材料,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内容翔实,文字简练,不超过1500字。

5、团市委将根据各级团委平时工作,结合近年工作目标考核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各类先进进行综合评定。

6、团市委将在推报的先进中择优推荐参加市委对群团工作先进集体的表彰。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资阳市“十佳共青团组织”推荐表

3.资阳市“十佳共青团干部”推荐表

4.资阳市“十佳共青团员”推荐

5.资阳市“十佳党政领导关怀共青团工作奖”推荐

                              

 

                                                          二○○七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评选  共青团  十佳  通知

共青团资阳市委办公室                                        2007年9月6日印

                                                                    (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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