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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关工委法制帮教组组长、四川四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付训同志积极介入一学校学生打架事件,并成功的进行了维权调解。
2007年12月中旬一天晚上,雁江区某中学高中一年级学生蒋某、杨某、黎某等人在教室内发生斗殴,致黎某受重伤。事发后,付训同志积极介入,会同当地派出所两民警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反复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宣讲法律和做民事赔偿调解工作。于2008年1月底,受伤学生家长、学校代表和相关学生家长就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约定赔偿费用90781元已于2008年2月20日(农历正月十四日)全部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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