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乐至县高度重视工青妇工作。
一是以县委发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发挥作用和强化保障等几个方面为新时期工青妇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建立健全了党政分管领导召集的联席会议制度,县委领导干部联系劳模、杰出青年、女代表制度,目标督察制度,干部管理制度。
三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严格按照川办发[2007]50号文件执行年度预算专项工作经费。
四是加强阵地建设。逐步完善县工人俱乐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继续推进“留守学生之家”扩面建设,力争2011年完成248个供留守学生课外学习、娱乐的标准化场所。